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通过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测评
2014年12月24日,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顺利通过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省级测评。
受国家档案局委托,测评组按照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档办发[2013]2号)相关规定,通过听取宝塔区创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工作情况介绍、现场质询、实地查看、对照测评标准,分组逐项审核相关佐证材料、综合评议、基本形成测评意见、召开测评反馈会等工作程序进行。
测评组认为:宝塔区委、区政府重视档案事业和档案馆工作。档案工作纳入到了全区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五年规划当中,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档案工作,区上领导多次深入档案馆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去年,区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档案工作纳入到了《宝塔区乡镇办事处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当中,档案事业工作经费、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逐年有所增长,档案事业有保障;宝塔区档案馆各项基础业务建设开展有序。档案资源建设按照《国家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制定了《宝塔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编制了《宝塔区档案馆档案接收名册》以及接收计划,依法履行档案收集、保管、利用工作职能,馆藏档案全宗区分清楚、划分准确、档号编制规范,案卷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为方便社会、服务大众,发挥同级政府指定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功能,编制了《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及实用的目录检索工具,立足馆藏编撰了《宝塔年鉴》、《宝塔区委书记表》、《宝塔区大事记》、《北京知青名册》等多种编研资料,并通过宝塔区档案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档案工作动态、馆藏开放档案查阅、提供档案业务咨询,受到利用者好评。
省档案局副局长解华波出席测评反馈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3点建议:一是建议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赵正永书记9月1日来省档案馆调研、检查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14]15号),加强全区档案事业的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档案馆的各项工作;二是建议宝塔区档案馆围绕中心,创新服务,按照国家档案局提出的“三个体系”建设为目标,强化档案资源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进程,全面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档案信息服务;三是建议宝塔区档案馆抓住时机,下定决心,筹建新馆。宝塔区委副书记白妍、延安市档案局局长方勇平出席测评反馈会并先后发言,延安市档案局副局长马兰平主持测评反馈会,区创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区档案馆全体人员出席测评反馈会。
(业务指导处---于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