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香肠检出瘦肉精 金字火腿称系猪肉原料带入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5类食品共744批次样品,通报显示,合格样品655批次,不合格样品89批次。其中,由上市公司金字火腿(002515,SZ)生产的金华香肠被检出禁止使用的兽药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种),其他3批次分别是宿州市符离集中华烧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符离集烧鸡 (卤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长沙顺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湘酱板鸭和农家酱板鸭中防腐剂山梨酸超标。
对于上述不合格产品所涉批次及数量有多少?10月12日,金字火腿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的书面回复称,2015年6月9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在成都市场抽检其公司2014年12月5日生产批次的208规格香肠。2015年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指标19项,18项合格,其中沙丁胺醇项目指标超标,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查公司生产记录,该批次香肠产品共715包,其中3包由公司化验室抽样,600包发往成都市场,112包由公司门市部销售。
针对其他产品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上述采访回复称,本批原料全部用于该批次产品生产,没有剩余原料,其他产品不存在类似问题。
关于不合格的原因,“经我司严密自查与监管部门全面核查,我司在采购索证、原料抽检、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环节均严格按规范执行,无任何违规行为。一直以来,公司产品历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本批次少量产品沙丁胺醇指标超标,系由猪肉原料带入的个别偶发性事件,属于生猪养殖没有形成集约化生产阶段的偶然案例。目前,沙丁胺醇指标检测均采取抽样检测方式。”金字火腿在回复中这样这样称。
金字火腿还在回复中进一步表示,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与监管部门要求,切实加大进厂原料抽检力度及生产过程中的抽检,进一步加强成品的抽样检测等,力争杜绝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