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养志:立足检察工作实际 落实廉政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作出的重要部署。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尤为重要。
一、统一思想,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使命感
主体责任的重要论断是党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的准确认识和对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和核心,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检察机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信心,自觉践行。落实好主体责任是保证检察机关履行好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刻经受着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如果自身不过硬,免疫力低,则极易被不法分子拉下水,不能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不能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从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就会成为空谈。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务必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抵得住各种腐蚀和诱惑,确保自身清正廉洁。而当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责任意识不强、主体意识缺位、责任内容不明确、领导力度不大、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检察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与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根本要求和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必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创新举措,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
机制创新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和途径。要着力在工作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明晰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各自主体责任的内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做到明责、知责、尽责、追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加强对办案重要岗位、要害部门以及查与不查、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等自由裁量权行使重点环节的监督,推进“阳光检察工程”,完善办案规则和流程,明确办案责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上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下级院民主生活会、下级院检察长到上级院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制度,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探索建立下级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向上级院党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制度。四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等制度。组织政工和机关党委等部门结合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宗旨、党风党纪、革命优良传统、廉洁从检、职业道德等专题教育活动。坚持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制度,切实抓好对检察人员的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五是积极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整改,坚决克服一阵风现象,防止问题反弹。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克服“四风”的长效工作机制。六是做强做大检务督察工作,建立健全检务督察专门机构,优化配置督察力量。要突出督察重点,重点加强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检规定等纪律条规和有关禁令情况的监督,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积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敢不敢查办案件,能不能追究违纪违法行为,既是衡量院党组是否真正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主体责任本身的内在要求。一是态度要坚决。牢固树立干好工作是政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队伍纯洁也是政绩的观念。对待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敢于亮剑,态度坚决,果断查处,不留隐患。要坚决克服不敢担当、不敢弘扬正气、不敢较真碰硬的软弱涣散现象,切实维护党纪检纪的严肃性,树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威。二是工作要深入。查纠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不能只挂在嘴上,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必须着眼过硬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从日常抓起,从小处着手,针对队伍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及时消除隐患。要深刻吸取教训,坚决克服能捂则捂、能拖则拖的侥幸心理,切实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终酿成大祸,害人害己,损害检察机关形象。三是敢于问责追究。着重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领导主体、责任主体、监督主体的各自责任和追究的程序要求,对违纪违法案件实施“一案三查”,查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责任,查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过必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
四、发挥表率作用,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
落实好主体责任,需要“一把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牢固树立表率意识,带头履行好职责,着力发挥“五个表率”作用,切实营造讲责任、敢担当、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一是做政治过硬的表率。党员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新形势下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站稳立场,坚定信心,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做敢于担当的表率。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装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敢抓敢管、真抓实干,遇到矛盾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领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总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要对重大工作、重点案件、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研究。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负起领导责任,种好“责任田”。检察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着力抓好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三是做开拓创新的表率。落实主体责任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实践和丰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有一种不畏困难、敢闯敢试的开拓精神,对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反思,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当前,要抓住厘清责任、完善责任评价和追究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研究探索,提高落实能力。四是做廉洁从检的表率。领导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从日常抓起,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不断改造自己的价值观、权力观,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规定,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牢记铁规禁令,自觉做到: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守规矩、抗住诱惑,分清良莠、不滥交友,防微杜渐、洁身自好,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五是做接受监督的表率。院党组和领导干部要主动向上级院党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正确对待,及时整改。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真心实意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纪检监察机构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促进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养志 编辑:肖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