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1.04.2015  12:13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贯穿整个司法程序,只有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才能对依法治国和国家法治建设更有信心。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上强调,要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切实提升检察机关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要公正司法,就必须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民行监督和监所监督职能,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就如何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笔者浅谈一些粗略看法。

      一、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必须坚定不移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要在制度上规范司法行为,只有坚定不移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体系,才能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检察制度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最高权威性,但是,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上缺少法律手段,越到基层,检察法律监督职能越弱,单纯的检察建议起不到应有的法律监督效果,给当事人维权能力有限,这样,也是基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知晓率减少,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所以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必须不断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发挥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能。当然,检察体制改革必须是为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只有始终落实检察为民举措,全面落实法律监督、反腐为民的社会效果,加强对人民贴心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监督,让检察建议,检察抗诉发挥应有的作用、让法律监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才能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才能还民心公正,才能在制度上确保检察职能的发挥。

      二、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关键。 检察队伍建设关系着检察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检察机关需要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业务扎实、心怀正义的过硬队伍来开展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应以高素质、高知识、高技能为方向目标发展,在检察干警心中树立牢固的理想和法制理念,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依托专项业务培训和检察人员培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检察官法律监督能力,解决实际法律程序问题的能力,通过定期组织一批思想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经验丰富、资深的检察官开展案件评查、实例点评、现场指导、现身说法等活动,让检察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和实际监督办案的精神实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精品案例研讨、法律业务专题讲座,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敢于为人民伸张正义,敢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优化检察机关外部法律监督环境的大局性。 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要重视社会舆情,把握主动。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及时掌握舆情,分析舆情,驾驭舆情,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加强检察工作宣传管理,严格对监督案件宣传报道的把关,从源头上减少负面报道的产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歪曲炒作。要有效应对涉及舆情事件,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迅速查清事实真相,把握时机,进行案件侦查程序监督,确保及时有效地司法程序。要努力构建科学、畅通、有效、便捷的举报机制,积极创建反腐网站、信箱、论坛等便于人民群众反映和建议的平台,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举报违法分子提供有利的条件,通过检务公开和送法下乡的那个多举措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知力,是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给人民群众的伸张正义,促进完善我国依法治国社会环境。 

      总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要维护自身利益,更加重视法律实体和法律程序应用,对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期待。然而,由于司法体系外部环境和检察机关内部机制的痼疾,检察机关现状与公众期待产生了一定的反差,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树立宪法、法律权威,除了检察机关自身不断发展完善监督手段外,更需要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需要全社会人民的共同努力,发展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之路漫长而艰辛,需要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探索。

(作者:旬邑县人民检察院 范喜锋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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