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检察院严查向非公企业索贿职务犯罪
今天(4月18日)下午,陕西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局召开“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冯月菊、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出席会议。“陕西省检察院将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胡太平在会上表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陕西省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生产经营者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刑事犯罪,为非公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非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通过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胡太平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将高度重视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市场管理、土地征用、金融贷款以及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社会公用事业管理等权力,向非公企业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坚决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损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失职渎职犯罪,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勤政廉政,优化非公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胡太平在会上表示,这些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各类投资安全,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冯月菊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含金量高,针对性、操作性强,为我省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搭建法律服务桥梁,给企业提供有用的法治信息。
2014年,陕西省检察院持续加大对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力度。2015年,制定了《关于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建立预防区域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地为各类企业“走出去”以及防范风险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用一年时间,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对近两年办理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案件质量进行交叉评查,对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8类131条、不规范典型案件12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基本建立了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