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行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离休干部纪念章发放仪式

07.09.2015  17:21

 

省检察院领导与四位老同志座谈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行隆重仪式,胡太平检察长向在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冯毓清、闫增德、任志皓、刘志刚等4名离休干部颁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及慰问金。检察干警代表向4名离休干部献花。

 

检察长胡太平(左一)与冯毓清亲切交谈(右一)

 

检察长胡太平(左一)与闫增德亲切交谈(右一)

 

干警向任志皓(右一)献花致敬

 

检察长胡太平(左一)与刘志刚亲切交谈(右一)

 

省检察院领导与四位老同志合影留念

活动仪式上,胡太平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四位老同志荣获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表示热烈祝贺,他回顾了取得抗战胜利的来之不易,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谨记历史,牢记使命,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懈奋斗;要求工作人员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继续做好老同志服务工作,不断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让老同志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副检察长程紫平、政治部主任常雁翔及政治部其他领导同志参加了活动仪式。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摄影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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