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侦监二处:案件质量通报反馈 治“共性”查“个性”

22.04.2015  16:49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紧紧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中心工作,通过案件质量通报反馈机制整治和查找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省案件质量通报,整治“共性”问题。 为提高全省职务犯罪案件报捕质量,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近日下发《关于2014年各市院报请逮捕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通报》,通报从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的适用、办案规范的执行情况、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对全省十个市院报请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进行了评析,归纳总结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九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向各市院提出了改进意见,要求各市院逐条对照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地区办案情况反馈,查找“个性”问题。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结合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工作实际,根据各地特点,对照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深入查找各市院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个性”问题。今年以来向案件数量较为集中的五个市院侦查部门发送《2014年报请逮捕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反馈意见》,对五市院报捕的40余起案件从调查取证工作、适用强制措施、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书面反馈,指出了办案中存在的30余项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7条。

      案件质量通报反馈机制,着眼于纠正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从具体问题切入规范司法行为,是职务犯罪侦查监督部门规范侦查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开展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工作、健全职务犯罪信息反馈制度的具体体现,将推动我省职务犯罪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 杨凯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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