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深入推动全省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管理领域改革

17.09.2015  11:0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深化全省质监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日省局制定并下发《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改革措施的公告》(2015年第7号),从6个方面对我省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行政管理实施改革。 一是 取消认证机构在陕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进行备案的管理规定,建立以在陕认证机构联席会议为主要形式的信息联络渠道; 二是 清晰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范围,明确五类行为必须取得资质认定; 三是 放宽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资质认定准入条件和申请时限,进一步方便机构申请; 四是 明确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技术评审时限为45个工作日,严格了评审时限要求; 五是 将新颁发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减轻机构由于复查评审所带来的负担; 六是 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体现宽进严管的监管方式。       以上改革措施已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势必将进一步释放认证认可制度改革红利,降低行政许可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为构建我省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及认证市场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