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楼十条”加快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理

08.07.2016  16:28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一些房地产项目因各种原因,产生了不少遗留问题,且长期不能很好地解决,给购房者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也增加了许多社会矛盾与不和谐因素。对此,“楼十条”提出,要加强市场监测,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对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

  认真分析历史成因

  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目前,房产办证实行申请制度,只有合法建设、经规划和竣工验收合格,无权属争议的房屋才能申请登记。但有些购房者,房子都入住好多年了,可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给生活带来了许多影响。

  一般来讲,市民拿不到房产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房产“大小证”都能办,但因建设单位管理不善,没有按计划完成工程,办房产证的事被拖延了。第二种情况是因建设单位违反规划建房,最终不能竣工验收;或工程质量有缺陷,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这些因素造成房产“大证”长期不能办理。第三种情况是因开发商不积极履行办证义务等原因,造成房产“大证”已办,“小证”没有办。

  对此类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楼十条”明确,要认真分析历史成因,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属地兜底”的原则,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妥善处理。

  四邻无争议项目

  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现实中,有些建设单位抱有投机心态,有意违反规划建设,加盖加建;或者有些项目因政策调整而无法达到验收标准,比如说车位配比的问题,按照新政策标准可能要增加车位数量,但一时又没办法解决。这些因素,往往造成建设项目无法正常竣工验收。

  对此,“楼十条”规定,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认可,四邻无争议的房地产项目,可按照项目建设时的规范标准完善规划等相关手续,进行审核验收。

  可视项目情形

  进行消防审核及验收

  2015年,消防审核规范调整,有些项目消防验收过不了关,无法及时交付使用。

  “楼十条”明确,对已经规划许可,2015年5月1日前已施工至正负零以上(含正负零)且主体结构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按照2015年5月1日前施行的最新规范进行消防审核及验收。施工时间由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提供,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时间认定工作由消防部门牵头,规划、建设部门参与。

  市政配套设施

  可先报建实施

  对于一些项目,虽然业主已入住,但还用着临时水、电,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给居民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

  “楼十条”明确,因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进度而影响水、气、暖等市政配套报建的项目,由所在区县、开发区审核并出具证明函件后,各水、气、暖等市政配套单位予以受理建设申请,先收取水、气、暖等当次报建涉及总费用的50%,立即组织实施。剩余费用在配套项目完工投入前缴清。

  夯实工作责任

  加强市场监测

  这个区域到底盖多少楼合适?要盖什么品质的楼?要吸引哪些人群来住?哪些房子不能再规划审批?在建项目无法继续实施该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楼十条”提出,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研判和舆论引导,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进而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品质西安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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