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政策前后有哪些变化?

20.11.2022  09:02

  11月19日,市住建局对《通知》做了政策解读。

  关注一:

  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关注二:

  买首套二手住房条件有何变化?

  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且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时取消“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的要求。

  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由“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关注三:

  各类人才购房条件有何变化?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由于社保、个税已在人才认定过程中进行审查,在购房前不再要求提交社保或个税相关证明材料。人才认定标准及社保、个税等要求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发布的《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实施办法》《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等政策为准。

  关注四:

  如何理解“二孩及以上家庭”?

  适用本《通知》的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包括: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离异或丧偶的一方,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关注五: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条件有何变化?

  (一)、本市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至3套。购买第3套住房时,参照市政办发〔2021〕35号第(三)条要求,须落户满3年。

  (二)、非本市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1套增加为2套。购买第2套住房时,按照市建发〔2022〕92号第(二)条,需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登记时,第1套、第2套以“刚需家庭”类别登记,第3套以“普通家庭”类别登记。

  关注六:

  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哪些区域?

  《通知》下发后,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本组稿件由首席记者梁璠采写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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