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寄递行业迈入“实名时代” 

26.08.2015  08:08
 

  近日,记者从榆林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寄递物品管理工作,8月20日至9月14日期间,榆林全市寄递企业对寄往北京市和西藏自治区的邮件、快件实行实名收寄制度;9月15日至10月3日期间,对寄往新疆自治区的邮件、快件实行实名收寄制度。此外,从9月15日起,在榆阳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实名收寄试点工作,即辖区内所有寄递企业需对寄往全国各地的邮件、快件实行实名收寄制度。

  按照榆林市邮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实行实名收寄制度后,除信件、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寄递企业将在客户办理寄递业务时,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后,予以办理。客户拒绝出示证件或是拒绝登记的,寄递企业将不予办理。对于客户交寄的信件,寄递企业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客户开拆,检查是否夹寄其它物品,但是不得检查信件内容。对于客户交寄的除信件外的其它物品,寄递企业将在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后收寄。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寄递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不明机电装置、粉末、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封装置等),寄递企业将不予收寄。用户拒绝验视的,企业也将不予收寄。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