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严格规范药品储存运输管理
为严格规范药品储存和运输行为,科学防控药品储存运输环节风险隐患,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当前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储存及经营企业配送运输存在的违规行为,日前,榆林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卫计局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药品储存运输管理。
一是要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行为。要求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药品包装标示的储存条件、温湿度要求,设置专门的储存库房或区域,并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医疗机构所采购药品到货时,应当核实运输工具、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和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无采购计划及不符合运输要求情况的药品,应当拒收。医疗机构储存冷藏、冷冻药品,应当使用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工具、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启运时间、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于不能提供温度监测记录数据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
二是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运输行为。要求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运输药品应选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厢式货车、集装箱货车、普通封闭式货车等),防止药品在运输途中受到污染、雨淋、阳光直射、调换、损毁等。药品经营企业委托运输药品的,应签订委托运输协议,明确运输过程中药品质量与安全的责任,委托运输药品应当有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设备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
三是强化药品储存运输监督管理。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储存及经营企业配送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条件监管,保证药品始终处于说明书规定的温度环境,冷藏、冷冻药品不得脱离冷链条件。对检查发现不按条件储存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查处,并对相关违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严格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运输责任,药品应由经营企业直接配送或者委托具备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至医疗机构。对检查发现不按规定运输工具运输或经货运站敞篷车、三轮车运输的药品,应予以查扣并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药品配送资格。(榆林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