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通过国家评审

06.04.2016  12:31

  2016年3月31日,受环保部委托,陕西省环保厅在西安市组织召开了《榆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会议邀请了中国环科院、廊坊市环保局、银川市环保局、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理工大学的专家以及陕西省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等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成立了评审专家组,出席会议的有省环保厅李敬喜副厅长、省环科院、榆林市政府创建办及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由污防处主持。

  会上,编制单位省环科院详细汇报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规划指出,榆林市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但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带来的水资源减少、水环境恶化、工业污染加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日益显现,与创模规划指标存在较大差距。为确保创模按期达标,编制单位与榆林市相关部门多方沟通,梳理提出了创模的5大任务和14项重大工程等措施,力求用创模工作促进榆林市的整体发展与提升,推动解决榆林市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整体形象,实现创模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和评审,认为《规划》的编制整体上条理清晰,分析详实,措施具体,方案可行。一致同意该《规划》通过评审,并要求编制单位对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结合国家环保最新法规、最新标准和“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条例内容,对《规划》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由榆林市政府审批实施,报陕西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最后,李敬喜副厅长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环保部专家组表示了感谢,肯定了榆林市近年来的创模工作,并对创模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一是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构建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赢”;二是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严格遵行,决不逾越,按照山水林田湖一个整体的系统思维来开展创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环保投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五大创模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创模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这一卓有成效方法,加大宣传工作、凝炼创模特色、突出创模重点,归纳提炼出与众不同的做法,充分体现榆林市在生态脆弱区、开发过度区近十年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新发展和新突破,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起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李厅长对编制单位省环科院在报告编制过程中付出的努力给予了肯定,要求编制单位充分听取与会专家意见,补充完善报告内容,尽早完成上报备案。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