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市总规修改工作启动

09.09.2015  07:35
 

  省政府日前正式批复同意了榆林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工作。作为国家确定的“多规合一”试点市,“多规合一”将是榆林新修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亮点。

  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0—2030年。修改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制定详细修编方案,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组织工作。

  榆林市是国家确定的“多规合一”试点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将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保障城市在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等空间管控内容上的“多规”一致性。

  同时,榆林还是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因此,规划修改工作将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绿化等方面规划内容,加快推进榆林市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不是将现行总体规划推倒重来,而是要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连续性和权威性。因此,在修改工作完成前,榆林市将继续加强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工作,严格规范各类城市开发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行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编制工作的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协调和初步成果审查等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