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20.12.2015  13:18
 
  “十二五”期间,榆林市在信访和维权、文体活动、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残疾人的服务与保障,为残疾人生产与生活“保驾护航”。

  榆林市建立完善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信访维权机制,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该市上安排专项法律救助资金,为800多残疾人(次)提供法律救助。同时广泛开展以保障法为重点的法律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鼓励残疾人学法、知法、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重视残疾人信访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效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实施无障碍建设进家庭项目,为1000多名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在神木、绥德两县4个点上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

  在开展文体活动方面,榆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西部文化大市”建设大盘子。全市以组织开展“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书香榆林”“文化进社区、进乡村”“残疾人才艺展示”“残疾人自强健身”等活动为载体,鼓励、扶持、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同时巩固完善市、县电视手语节目,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为广大聋人、盲人充分了解社会发展,参与社会生活搭建了平台。

  组织建设是加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方面。榆林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以市、县区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网络。榆林市财政局和榆林市残联及时出台《关于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经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该市、县补贴经费配套比例。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均选聘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并提高了待遇。达到了有印章、有牌子、有专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工作场所的要求,做到了工作制度、工作台账、组织网络、优惠政策、服务项目、保障措施等六个落实,提高了残疾人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榆林市级培训残联干部、专职委员等600多人,县级培训村(社区)残协主席、专职委员5400多人。大大提高了残疾人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爱心城市和残疾人工作示范县、乡镇、村活动,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加强二代残疾证换发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换发二代证13万张。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的榆林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的榆林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项目正在进行相关工作,8个县级残联就业培训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县级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正在积极争取支持,筹建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飞翔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