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举行榆林市(府谷县)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县)命名授牌大会

01.12.2014  21:23

  近日,省政府在榆林市举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县)命名授牌大会。在会上,省政府命名榆林市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并授牌,命名府谷县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并授牌,榆林市成为继西安市、咸阳市之后全省第三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府谷县成为全省第一个省级环保模范县。

  张道宏副省长出席会议向榆林市授牌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徐春华宣读命名通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向府谷县授牌,榆林市市委书记胡志强主持大会,市长陆治原作表态发言,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副主任马国林及榆林市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大会。

  张道宏副省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榆林八年的创模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绩,认为榆林作为高寒、内陆、资源型城市,能够在全省范围较早获得这一殊荣,创建来之不易,荣誉更当珍惜。他指出,榆林创模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主要归功于制度保障、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和以民为本,要总结梳理、深度转化,积极探索创模新路径,把有力举措、成功经验推广到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当中。

  张道宏副省长强调,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潜在风险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榆林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必须以习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和底线来规划和约束各方面工作,把环境保护的理念和要求纳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全面和深入地融合在一起,使环境保护成为保障人民生存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和首选手段,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赢”。榆林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保护能力,市政府要拿出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来修复受到损害的环境,形成经济反哺环境、环境优化发展的良性循环,要在涉及民生的环保工作上下工夫,进一步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创模过程中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早日实现“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生态名市”的宏伟目标。要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环保工作,不断巩固创模成果,推动创模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向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冲刺。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