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协为企业融资难出实招献良策
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造,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淡化家族色彩,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培训和引进的方式提高企业管理层的素质,有效消除民营企业投资者独断专行的弊端,降低民营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优化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强化信用意识,树立诚信形象,提高融资能力。
深化政银企合作,缓解眼前困难
政银企三方应鼎力合作,积极采取精准措施,砥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化解负面影响。邀请各总行和分行了解榆林经济实情,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客观地面对榆林资本市场目前的困难,化解紧张情绪,在信贷政策上给予榆林倾斜支持,以打消企业还贷顾虑,调动企业多渠道筹资还贷积极性。二是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产权、土地、税收及其他费用的依法予以减免,同时对挂牌上市企业区别不同市场和板块给予资金奖励。三是重构社会信用体系。探索构建三角债务、连环债务清算、互抵协商平台,降低民间借贷负面影响。以信息化为载体,整合银行、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力量,建立企业综合信用档案,将企业纳税、年检、信用记录等相关信息纳入征信内容,实现征信共享,方便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开展信贷工作,倒逼不良企业诚信。四是完善抵押登记制度。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经营需求,降低贷款门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缓解企业贷款抵押不足的矛盾,防止困难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力发挥“助保贷”、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平台作用,以多种方式破解民营企业担保难和抵押品不足的“瓶颈”。
加强政府宏观指导,优化扶持政策
一是督查专项资金落实情况。成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工作评估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近年来贯彻落实中、省、市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企业获取的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对落实不力、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和无故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县区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有计划兑现政府工程款。政府拖欠工程款是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企业希望政府能及时审计完工的项目,给出结论为银行融资助力;在运转极度困难的无奈下,政府能有计划支付工程款,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出台支持政策。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府应认识局势掌控方向,对能源行业、房地产行业所受到的影响和未来的发展态势予以剖析,对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主动跟进、及时帮助。
关注新业态,催生新活力
一要重视和支持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突破外部资源利用的时空界限,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再创竞争新优势。二要推动产业与金融相结合。寻找战略投资伙伴或引入创业投资资本,采取投资控股、债务重组等方式做强做大。对创新能力强、效益好、有发展前景、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
同心协力,尽快解决融资难题
在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界别协商会上,榆林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春临,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努力与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尽快解决榆林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第一方面,要从如何抓好实体经济这个问题入手,要从治本考虑问题,从销售能源化工产品、保障房和存量房这个契机入手。第二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改革的创新。积极开展“创建加快榆林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把加大金融改革工作作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个重要抓手。金融改革主要包括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拓展直接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调动民间资本、体制机制的完善等。第三方面,主要是怎么样把政府和社会的资源向金融行业集聚。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要建立担保保障资金的长效机制,要做到大家共同来支持推动金融的发展,形成风险分散、风险共担的体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第四方面,企业内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来取得银行的信任;银行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沟通了解,减少不良资产的比率。政府方面要加强担保公司的建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减少企业的负担,税费的减免落实到位。第五方面,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上动脑筋,将榆林小而散的民营企业进行整合,或者引入省内外的投资,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竞争力,推动榆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