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稳步推进
去年12月中旬,省政府在汉中召开全省法制联席会议,对全省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省政府要求,2015年榆林市市县两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三统一制度要实现一步到位。今年以来,榆林市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三统一工作市县两级全面铺开,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精心组织,注重顶层设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陕政发〔2014〕126号)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方案》,着手推进工作。在今年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三统一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对县区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制科室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方法。同时,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对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通过与市委考核办协调,把依法行政考核占比提高到百分制的五分,三统一是其中一项重要参考指标,从根本上强化了县区政府和部门对三统一工作的重视。
二是狠抓落实,注重工作指导。工作指导是确保工作落实的关键所在。市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及时协调各县区的推进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三统一工作全面铺开。5月中下旬,榆林市政府法制办对部分县区的三统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改进,确保各县区工作整体联动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沟通,注重协调配合。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涉及制定机关的起草机构、办文机构、法制机构。这些机构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才能实现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2015年初,市政府法制办、政府办政秘科和机要室召开会议,对于三统一工作的流程和衔接进行了统一协调,要求相关的科室在工作中实现“无缝对接”。第一是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合法性审查协调配合机制。起草单位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要举行听证,扩大公众参与、强化专家论证。起草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后形成送审稿,报送办文机构。办文机构对文件制定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法制机构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办文机构和法制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对起草和审查环节交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解决。第二是要求建立办文机构与法制机构协调配合机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办文机构承担公文处理职责,法制机构负责对办公机构移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向制定机关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同时,要求法制机构要注意把好“三关”,即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关”,审查程序中的“审查关”和审查结束后的“公布关”。
四是先行先试,注重树立典型。从2012年榆林市被省上列为全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的7个市之一,两年多来,已有个别县先行一步,推行了三统一制度。定边县连续多年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上,是全省的一个典型。近日,定边县专门召开全县三统一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各乡镇有关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培训,详细讲解了三统一制度,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神木县的三统一工作2014年初步启动,目前运行良好,今年已报备规范性文件10件。这些工作给全市推行三统一奠定了基础,树立了典型。
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对三统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县区政府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的同时,一并对三统一制度进行学习,或者将三统一制度的学习列入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内容进行统一宣讲,提高领导干部对于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继续做好三统一的宣传工作。县区政府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推行三统一制度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三统一制度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在各种媒体进行公开发布。
三是继续抓好典型示范工作。根据目前全市三统一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县区、部门好的做法经验在全市推广。
(榆林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