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湾煤矿井下采煤致洗煤厂塌陷

17.04.2016  10:25

  4月15日,本网报道了《榆林榆树湾煤矿井下采煤致洗煤厂厂区塌陷 被迫停工7个月》一文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一边是民企洗煤厂声称自己在最初建厂办手续时,没有任何职能部门告知,工厂建在矿区上方,而矿方也从未协商征地事宜,就擅自将采煤作业进行至洗煤厂区下方,并致洗煤厂地面塌陷,引发巨额损失;一边是国有煤矿坚称自身合法采矿,且洗煤厂修建永久性建筑、附属设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洗煤厂建厂又晚于煤矿,矿方作为前置项目有权依法制止,并要求洗煤厂予以赔偿。

  榆树湾煤矿和鸿运工贸洗煤厂(以下简称:洗煤厂)双方的赔偿纠纷陷入“白热化”阶段,双方各执一词,究竟熟是谁非?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该谁来为巨额损失买单?记者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洗煤厂认定自身民事权利受侵害   矿方坚称合法开采无需担责    

  “我们合法开采,他们违规建筑,当然是洗煤厂要向我们作出赔偿。”榆树湾煤矿方称,煤矿于2008年取得采矿证,其余各类证件齐全,是合法的生产矿井,因此对矿区井田享有合法采矿权。“煤矿从2011年起发现洗煤厂修建时,就多次向区政府、区煤炭局、区住建局呈送制止拆除的紧急报告,但并没有收到煤炭局暂停采矿的指示,因此,我们的开采行为是受到主管部门认可的。”矿方说,矿方合法开采致塌陷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反洗煤厂在煤矿采矿工作面上违规修建,应向煤矿进行经济补偿。

  对此说法,洗煤厂经理崔贵军毫不认可。在他看来,洗煤厂虽然曾被两次行政处罚,但是在补齐手续和缴纳罚款后,相关部门再无追罚,另外洗煤厂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也是齐备的,是经过政府审批合法存在的。“洗煤厂的建筑物、设备享有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只有法定机构才有权利依法实施拆除,而煤矿与我们同属企业,无权对我们进行侵犯,他们才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榆能集团希望政府出面协调   煤炭局等待榆神煤炭拿出意见书

  双方争执据理力争,作为榆树湾煤矿集团总公司的榆能集团经理宋玉琪表示,自己对于洗煤厂发生塌陷的现状是了解的。“我个人认为,洗煤厂的损失是确定的,但是榆树湾煤矿是国营煤矿,一切的开采手续都是合法的。

  双方纠纷到底怎么处理解决?宋玉琪说了自己的看法。“现在处理此事只有两步路可走。第一政府拿出处理方案,出面协调双方纠纷;第二是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双方责任,如果双方对调查结果有异议,那就走司法程序,矿方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目前,我们无法认定此次事件的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我们的工作只能做到核实双方矛盾的真实性。”榆阳区煤炭局局长张建华认为,双方赔偿纠纷要想尽快解决,榆神煤炭公司作为国企,首先应该拿出关于此事的处理意见书,这样政府职能部门方便提取双方意见,进行全力协调。

  搬迁办:初步认定洗煤厂准入手续齐全   但建筑本身不合法

  就煤矿与洗煤厂的赔偿纠纷,榆林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成立了由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和土地、城建、发改、煤炭、搬迁8个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

  14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调查小组成员、榆阳区矿区移民搬迁办常务副主任梁文智,他告诉记者,通过调查得知执法部门曾对洗煤厂进行过行政处罚,因国家规定不可“以罚代法”,调查组初步认定洗煤厂的行业准入手续齐全,但建筑物不具有合法性。至于具体建筑用地合不合法,是否有手续遗漏提供,还需要土地职能部门具体去认定。

  “榆树湾煤矿的开采合法性毋庸置疑,它的采矿区是由省发改委在2011年批准的,要想更改采矿工作面很不现实,而洗煤厂的项目选址、地质发展状况和相关土地手续的办理则不够严谨。”梁文智说,目前,双方在证据的认知上和主张诉求差距很大,同时牵扯到国有资产的运行,从时间很难说什么时候能出来处理结果。“目前,我们建议双方有调节余地初步调节,没有调节余地可以走诉讼途径,但在这段时间,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生产、生活。

  榆能集团希望政府协调、煤炭部门等待榆神煤炭拿出意见书、搬迁部门表示还需土地部门后续认定……洗煤厂停产七个多月来,工人被迫解约,损失上以亿元,不少工人抱怨时间上他们已经等不起。此次纠纷牵扯的其他职能部门是否尽责在做后续认定?政府部门会不会出面协调?对于此事进一步发展,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