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法院庭审活动进军营

16.05.2016  22:35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官兵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官兵法律意识。5月12日,榆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武警榆林市支队榆阳区中队公开审判了一起诈骗案件,二十多官兵旁听了整个审判过程。

        随着主审法官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张某被带入法庭,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经庭审查明:2015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冒充榆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未婚民警,谎称其父亲系榆林市组织部部长,与被害人孙某、刘某认识并骗取信任后与该二人同时成为男女朋友关系。除此之外,被告人张某还以能为被害人孙某等人办理驾驶证、安排工作、处理刑事案件、办理信用卡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孙某等8人共计112554元。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过程后,合议庭进行短暂的评议,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长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914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