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经纪公司"被指忽悠:学生面试不看相貌就签约
武汉多家“模特经纪公司”被指忽悠,监管部门屡接投诉
大学生李子轩(化名)认为自己形象好,想到武汉一家“模特经纪公司”当一名兼职模特赚点零花钱,但这家公司的一名员工好心提醒他,“这是个骗子公司”。
想起自己交了600元拍照费,排队两个小时才能拍“形象宣传片”,李子轩决定揭开这个骗局,让武汉的大学生不再受骗。
连日来,李子轩和同学在58同城发出想当模特的应聘简历,收到多家所谓“模特经纪公司”的面试邀请。对方连相貌都不看,就说“你能够胜任”。之后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陪同其中一名同学前往面试地点,对方以“签约模特”需要拍摄宣传照为由,告诉应聘者要收取几百至数千元费用。
多名有过应聘兼职模特经历的大学生表示,这些公司声称要给“签约模特”介绍兼职,实际通知一两次拍摄后就不再联系。更有公司内部人员称,有的公司根本就是“骗子公司”,从头到尾都在“演戏”。
记者发现,目前武汉有多家招收兼职模特的经纪公司,其中一些关联密切。它们有的开了不到一年就注销,有的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1月5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光谷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所屡次接到针对一家名叫“笃星广告”的公司的投诉,还曾上门协调退款,但这治标不治本。该公司没有在人社部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应该由人社部门查处。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大学生的实习、勤工俭学,不视为劳动关系,应是劳务关系,不属于该部门管理。如果感觉企业有诈骗嫌疑,建议向工商、公安部门投诉,他们可以配合处理。
应聘兼职被提醒“是骗局”
李子轩在武汉一所大学读书。
因对艺术比较爱好,加上自认为形象不错,他希望找一份模特的兼职。
10月初,李子轩在58同城发布了求职简历。很快,他接到多个邀约面试的回复。
根据武汉一家“模特经纪公司”的通知,李子轩前往一写字楼面试。工作人员说他形象不错,可以当公司的签约模特,但必须先交1200元钱。此后公司会通知他给淘宝客户拍照,再付酬金。
李子轩表示自己没钱。对方称,可以先交一部分钱,剩下的通过打工偿还给公司。之后,李子轩交了600元和这家公司签约,公司给他拍摄了一组“形象宣传片”。
几天后,李子轩接到了一条微信。一名“模特经纪公司”员工提醒他,这是个“骗子公司”。
回想起签约时合同只有一份并被收走、收费不开发票、拍照过程草率、工作人员无法介绍和哪些淘宝客户合作等等疑点,李子轩便去上网搜索,发现自己签约的这家公司在网上屡次被指是“骗子”。
李子轩说,自己拍摄的时候排队了两个小时,来这家公司的几乎都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不少也是大学生,“希望不再有大学生被骗”。
10月底,李子轩和同学们开始寻找真相。
他们在58同城上发出假名字、假年龄、假照片,甚至是没有照片的简历。几分钟后,就会有多个公司的工作人员发出邀约。
这些工作人员首先问应聘者在哪个区域,随后发来应聘地址。如果有同学细究是哪家公司,对方或不透露,或提供一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不到的名称,再或者微信发来某个公司名称又马上撤回。
即使没有照片的简历,这些工作人员也表示,“没问题,你的形象不错”。
位于汉街的凯亿盛天公司内部。经过长达近一个星期的尝试,澎湃新闻发现,应聘过程中,武汉有两个“兼职模特”面试地点出现频率非常高。一个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院路以西龙安-港汇城A单元12层20号,一个是汉街总部国际A栋18层1室。通知面试的工作人员称,这两个地点属同一家公司。
虽然有公司工作人员称龙安-港汇城A单元12层20号是“名硕服饰传媒”、“DX广告传媒”,但澎湃新闻调查发现,位于龙安-港汇城A单元12层20号的公司叫“武汉笃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笃星广告),位于汉街国际总部A座18层1室的公司名为“武汉凯亿盛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亿盛天)。
没钱可以刷“花呗”
10月27日中午,澎湃新闻记者陪同武汉某高校大一学生小锐(化名)面试。根据面试通知的地点,记者和小锐来到龙安·港汇城A单元12层。
这家公司门口并没有招牌,前台挂着“FR”字样。房间内被分隔成若干单间,有影棚化妆间、财务部、活动策划部、影视制作部、经纪人、艺管部、总经理办公室等,门口有一个简易摄影棚。
位于光谷民族大道的笃星公司(公司内并没有中文招牌,仅有FR字样的标志)内部。虽然是中午,前来面试的学生络绎不绝。“下午面试的人都排到门口了。”一位前台工作人员说,前来面试的大多是光谷附近高校学生。
中南民族大学大二男生小A告诉澎湃新闻,上次来面试时交了800块钱,有200是公司经理垫付的,这次来(拍摄)赚了105,“相当于还给他了,还差95块钱”。
小A介绍,第一次接到的“形象宣传片”拍摄很简单,第二次就是拍衣服包包之类的,“他们说每周都有活,但任何事都不敢打包票”。
小A提供的《艺员肖像授权书》图片显示:公司全面代理艺员的个人演艺业务(如电影、电视连续剧、网络主播、平面、淘宝广告、影视广告、模特表演、礼仪庆典、文艺演出)。公司是为艺员提供一个平台,是一种自由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个人无任何劳动雇佣关系。收入分成:在艺员授权公司所代理各类演艺活动中所得片酬收入抽取百分之三十(30%)作为公司服务收入。
自费加公司垫付,小A共交了1000元。他告诉澎湃新闻,公司人员曾要求其抄下最后一段话:“本人选择自费在公司拍摄,自愿承担拍摄费用为兼职模特工作拍摄个人形象宣传照片,并已知晓宣传照片的用途,即签字即日起本人且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退还拍摄费用。”
该份授权书没有公司任何信息及公章,且一式一份。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