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夫妻性格不合 5年里3次起诉终离了婚

16.06.2015  10:22

汉台 网6月16日讯 (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罗成标)5年前,侯某与男子王某一见钟情,相识仅一个月后便“闪婚”,婚后侯某才发现丈夫性格粗暴偏执,先后3次起诉离婚,前两次都是因为丈夫下落不明而撤诉,直到今年第3次起诉,王某终于结束了这段不幸的婚姻。

2010年12月,侯某与周至男子王某相识,双方一见钟情,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便领证“闪婚”。2011年8月,侯某生下一个儿子,但好景不长,侯某发 现丈夫性格粗暴偏执,有时还对自己和孩子实施家庭暴力。双方还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不止,王某经常离家不归,侯某对这段婚姻逐渐失去了信心。2012年8月,侯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却因无法找到丈夫只好撤诉;2014年3月,王某从外面回来后不久,因琐事与侯某再次发生争吵,后又离家不归,侯某第二次起 诉离婚,还是因为无法联系到丈夫而再次撤诉。2015年2月份,侯某第3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传票传唤,王某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

昨 日记者获悉,周至法院前不久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侯某与王某虽登记结婚,但彼此了解不够,婚姻基础薄弱,婚后两人性格不合,生活方式差异 较大,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虽生有一子,但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以致双方婚后大部分时间独自生活,互不关心,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 《婚姻法》相关规定,准予侯某和王某离婚,婚生子由侯某抚养。判决后,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寄语,一见钟情的“闪婚”固然浪漫,但容易忽视彼此的缺点,为婚后生活埋下隐患。婚姻是一种责任,婚前应该充分了解、慎重考虑,切不可将婚姻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