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申办排污许可证的批复

11.12.2016  10:05


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我局审查认为你单位所报材料符合《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陕环发〔2015〕20号)要求,结合我市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排污许可证。现批复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编码:PXDQ01132700204-1612。

二、许可你单位每年度污水排放量为108868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每年度排放量分别为32.7吨、2.7吨、43.5吨;废气年排放量烟尘、SO2分别为0.36吨、1.2吨;一般固体废物排放量213吨;东、北、西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南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夜间55dB。

三、按照国家总量减排要求,请你单位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考虑到与“十三五”减排任务衔接,本证按两年有效期核发。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