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高陵撤县设为高陵区

14.01.2015  11:13

    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陵县撤县设区的批复》近日正式印发,同意撤销高陵县,设立西安市高陵区。

    该批复要求,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机构更名等按规定及时办理,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高陵自行解决。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