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正月十五西安可放炮 看着天空你舍得放吗?
华商报讯(记者 张小刚)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获悉,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可燃放鞭炮,其他时间西安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另外,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时间也限定在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016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
未销售的烟花爆竹按规定时间回收
据了解,西安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等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等。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及市辖县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通告。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要求,烟花爆竹销售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回收时间,各区县自行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回收,城市建成区回收的烟花爆竹存入市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专用仓库统一免费保管。
学校幼儿园百米内不得设零售点
烟花爆竹的零售场所有明确的要求,一是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二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要求所有零售点经营者须从有资质的批发企业进货,城市建成区所有零售经营户必须从市供销合作联社所属的西安市日用杂品公司购进贴有“钟楼”牌防伪标识的合法烟花爆竹产品。
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市民发现有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可拨打以下电话举报: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2350、西安市公安局110、西安市工商局12315、西安市城市管理局12342、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西安市供销合作联社87258773。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烟尘,更易形成雾霾。入冬以来,西安市多次发布雾霾预警,其中11月份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2天;12月份出现污染的天气达到21天,其中重度污染5天,还有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从元旦至今,15天里13天都是中度污染以上天气,其中严重污染天气5天。因此,华商报在这里再次发出倡议,春节期间,请您尽可能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