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以制度铺设律师会见绿色通道

26.03.2015  12:26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以确保律师会见为着力点,以制度铺设律师会见绿色通道,保障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

      该院立足实际,健全完善了《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制度》和《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材料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其他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一律不需审批,律师可自行会见。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申请,该院在三日内书面答复是否许可会见。律师会见时,侦查人员一律回避,不得在场监视监听;辩护律师来院办理相关手续时,由案件承办人告知律师在该阶段享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义务,提醒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注意的司法礼仪和基本准则,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违法或变相阻碍律师执业行为的发生。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12月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将律师接待工作作为案件管理中心的一项日常事务性工作,安排人员接待律师,安装配置了高速彩色打印一体机、阅卷专用电脑、装订机等硬件设备,为律师阅卷铺设“绿色通道”,有效保障律师阅卷权,对受理的案件材料全部扫描建立电子档案,方便律师调阅,受到了来访律师的一致赞誉。

(作者: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黄振涛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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