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协主席张民义发表《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的署名文章

31.10.2014  11:27

  [编者按]今年9月15日至17日,宝鸡市政协主席张民义、副主席张宗智带领市政协常委、委员对当地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听取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介绍,详细了解了宝鸡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国家各项残疾人优惠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近日在《宝鸡日报》发表《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升残疾人生活》的署名文章,现予转载。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  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
宝鸡市政协主席    张民义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播洒人间真情、闪耀人道光辉、体现人性温暖的崇高事业。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组织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更加关心残疾人群,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努力使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为体面、更加幸福。
  (一)  强化政策扶持,筑牢残疾人社会保障基础
      目前,我市仍有 4.9万名残疾人处于省、市贫困线以下,仍是兜底保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要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发展成果共享,为残疾人建立起稳定可靠的民生安全网。一是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财政资金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预算资金更多地补充到残疾人保障中去,争取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社保补助的支出规模都有所增加;要把完善我市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作为工作的重点,在财政资金配套使用中,给予农村残疾人更充分的权益保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切实保证这两类残疾人群的基本生活;积极争取中省项目和资金,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投入多元、强劲有力的资金支撑。二是要推进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残疾人就业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加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比例;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或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通过发放创业基金、提供小额贷款等形式,鼓励残疾人实现个体从业、自主创业;认真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以吸收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中稳定就业;大力实施“残疾人千户万人缩距奔小康工程”,给予政策倾斜,加强扶贫开发,使广大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三是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贫困残疾人是残疾人中最困难的群体,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救助。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最大限度地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之中;更多地关爱那些无依无靠的残疾人,尽量做到应保、尽保、优先保,实现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全覆盖;在普遍救助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对象逐步提高救助标准,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更加重视处于救助边缘残疾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不断扩大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面;进一步关注残疾人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多渠道帮助解决入学、就医、住房等难题。从这次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除聋、哑、盲外,其他残疾儿童上学、入托、高中阶段教育、残疾人社保水平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应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  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市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从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来看,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要,必须在保障体系建设上再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要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各项政策,完善普通幼儿园、中小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制度,切实解决好残疾少年儿童上学问题,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改扩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设施,重点建设特殊职业高中,使更多的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机构,适当降低准入标准,将其纳入全市教育工作规划和管理范围,并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扶持,促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探索创建培训基地,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让他们更容易融入社会、更便于自食其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康复治疗体系。康复工作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机体功能、增强参与社会生活本领的有效途径。要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建立防、治、康为一体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不同康复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使残疾人更多更好地享受康复治疗;注重残疾人心理康复指导,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行为引导,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帮助残疾人以健康心态和正确方式,处理好各种矛盾;进一步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按照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尽力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和各类工伤残疾发生。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服务体系。良好的服务设施能够为残疾人生活和出行带来更多的便利。要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加快建设一批覆盖面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使残疾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市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场所配套无障碍设施;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公共机构要提供语言、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给残疾人的出行和交流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进一步加强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康复服务中心、就业培训中心规范化建设,促使其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  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残疾人社会保障环境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与健康人相比,他们生活更不易,处境更困难,这就需要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关爱他们,为他们创造更为优越的社会环境,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和现代文明成果。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形式,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的残疾人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带来的实在利益;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帮扶,把全社会的温暖送到残疾人的心田,增强残疾人的自信心,引导其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倡导“平等、参与、共享”观念,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要维护合法权益。残疾人群体实际困难大、思想困惑多,极易诱发不稳定因素。因此,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为他们提供宽松的生产生活环境至关重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婚姻家庭、文化教育等权利;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工作;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作用,扩大残疾人维权工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搞好关爱服务。关心爱护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以国家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契机,全面启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救助就业、文化体育、心理疏导等日常服务;要依托社区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积极开展服务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的公益性和综合性项目,使更多的残疾人生活和康复得到保障;要更加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主体参与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形成以专业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贴心、充满人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