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部门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陕西省残联、教育厅、民政厅、计生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生计生、扶贫办、民政、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并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办公室。《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动。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区)要,建立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三要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四要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现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在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中更多惠及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五要加强基层培训。加强对残联、卫生计生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使其深入理解精准康复服务的主要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施。六要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各级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县(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国家、省级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七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