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
06.07.2017 20:35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06.07.2017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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