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妇联,省直机关各单位妇工委,各团体会员、妇女/性别研究基地、妇女先进集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重要讲话精神,协调各方力量为群众办更多实事,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结合春节看望慰问活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拟在全国开展“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为贫困地区母亲及家庭送去新年祝福和关爱。本次活动着眼点在于倡导社会各界关注家乡贫困母亲,尽点滴之力为她们送去新年礼物,让母亲们在寒冷冬季感受到别样的温暖和祝福。活动将通过腾讯公益和全国3.6万个邮政网点,号召公众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共同为各自家乡的贫困母亲捐赠“母亲邮包”。
我省自2012年起,积极参与“母亲邮包”公益项目活动,已有23326位贫困母亲受益。为进一步扩大我省贫困母亲的受益面,让更多的贫困地区母亲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陕西省妇联携手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响应中国妇基会号召,在全省开展“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集爱心捐款
1、线上捐款。 在微信朋友圈点击“冬日迎暖阳,礼物送家乡”活动信息,进入界面后点击信息下角“我为家乡送礼物”按钮,根据界面提示选择捐赠金额、省份,使用微信支付完成捐款。或在电脑输入网址,进入腾讯公益专题活动,点击“我为家乡送礼物”按钮,根据界面提示进行捐赠操作。(操作见附件“冬日迎暖阳,礼物送家乡”手机微信、电脑捐赠图示)线上捐赠不区分市/县/区,以省为单位进入中国妇基会捐赠账户,捐款活动提倡自愿原则。
2、线下捐款。 通过让公益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的方式。鼓励个人或多名妇女联合为贫困母亲捐1个包(每个邮包价值200元);1个妇委会或1个巾帼文明岗、1个三八红旗集体、1个妇女之家捐10个包;1个爱心企业捐100个包,动员更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3、建立激励机制。 按照捐款哪儿来哪儿去的原则,各地组织的捐款全部返回用于当地贫困母亲的捐助,省上募集的捐款将根据各市县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奖励性配送。
4、规范捐款方式。 提倡捐款活动以单位或社区组织开展并进行登记,款项收齐后通过邮局或银行统一汇至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账户,由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将捐款转至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账户,并为捐款单位和个人开具捐赠发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收到捐款后,提供相应数量的“母亲邮包”并为捐款单位颁发捐赠证书。
二、爱心物资配送。 本次公益活动以冬季御寒用品(衣物、手套、被褥)为主,全新物资按市价计算捐赠额,并随“母亲邮包”或单独举行发放仪式送到贫困母亲手中。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此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群团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把注意力放在困难群众身上,满腔热情地开展好“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千方百计协调各方力量为贫困母亲及家庭排忧解难、雪中送炭,打造好这个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的工作品牌。省妇联将通过官方网站和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官网、官博向社会介绍活动及进展情况,配合各单位组织捐款。
附件:“冬日迎暖阳,礼物送家乡”微信、电脑捐赠图示点击下载(45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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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