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公示

21.08.2015  15:20
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宝鸡市政府残工委制定《宝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公示主体、公示形式、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异议的处理等方面作了规定,确定市本级为2015年按比例就业公示试点单位。 7月29日,宝鸡市政府残工委在《宝鸡日报—阳光天地》专版和宝鸡市残联网站对以前年度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10家用人单位进行了首批公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合力叉车厂等单位表示尽快履行义务,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宝鸡市对于经过解释沟通,还不能接受按比例就业政策的用人单位,将加大力度协调。还将依托全市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安排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和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残疾人安置信息等情况进行公示,让社会全面了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同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