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明年年底前可申请社保补贴

26.12.2014  10:11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型微型企业和毕业后两年内灵活就业的西安籍大学生,在明年底前,都可申请社保补贴。

    西安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将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为期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给予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明年底前,在各区县、沣东新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人社部门申报。在各开发区及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的,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离校未就业西安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是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2/3。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明年底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本人托管档案的公共服务机构申报。

    申请补贴所需的相关表格,相关人员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