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适应当前民事审判新形势新任务 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04.02.2016  09:41
        2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专题研究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领导小组组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德咏指出,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民事诉讼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民事诉讼文书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依法化解民事纠纷,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结果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当事人用民事诉讼文书,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人民法院提供给当事人用的诉讼文书样式,既方便当事人制作诉讼文书,发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作用,也可以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沈德咏强调,要通过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促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当前,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案件量最大、涉及面最广、化解社会矛盾压力前所未有。民事审判工作既面临着法院内部现有资源配置与案多人少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也面临着现有审判运行机制、审判能力跟不上等突出问题。审判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制度改革背景下进行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规范化建设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是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审判管理、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要主动适应当前民事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出发,区分审级特点和案件类型,推进繁简分流,满足当事人需求,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最大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沈德咏强调,要通过对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订,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公开的质量,推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人民法院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的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对裁判文书改革和制作也有具体规定。近年来,裁判文书成为社会传播热点,如“无锡冷冻胚胎案”“惠州许霆案”等案的裁判文书被公众和媒体誉为“伟大的判决”,很好地阐释了法治精神,弘扬了公序良俗,引领了社会风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个别错漏较多的裁判文书经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公众负面评价;一些上网的裁判文书格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质量有瑕疵,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一定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力争从源头上为裁判文书公开打下良好基础。

        沈德咏要求,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抽调专人负责,保证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这项任务。要尽早筹划好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经审议通过后的发布、宣传、培训、实施等工作,积极推动诉讼文书样式电子模板化,切实方便法官、当事人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陶凯元和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会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