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根据中省市关于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问题的统一部署,宝鸡市教育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开展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处置,始终保持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经全面摸排,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均未发现新的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处置,该局局长苏永兴主持召开专题局务会议,及时传达中省市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周密部署排查工作,成立以苏永兴为组长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和《全市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复查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
二是认真开展排查。 在各民办教育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深入机构见到人,看到资料见到账”工作要求,通过开展财务审计,查阅财务收支票据,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学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情况进行“地毯式”式排查。
三是扎实进行复查。 根据该局安排,各县区在排查的基础上,通过逐校查看账务,召开学校班子和教职工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媒体、网络浏览和政府购买服务、秘密聘请信息员、签订《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责任书》等方式对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在认真对全市431家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复查的同时,还复查未登记、未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各类文化教育培训机构127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备案开展教育活动机构和单位29家,均未发现新的非法集资风险问题。
四是重点随机抽查。 该局派出两个专项工作组对各县区的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排查和复查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民办教育机构105所。抽查过程中,专项工作组在对民办教育机构账务认真核对后,通过召开学校班子和教职工座谈会、个别谈话、举办者签字背书等方式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再教育。
五是积极宣传教育。 根据省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该局结合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教育机构,通过官方网站、校园网、校园广播、悬挂横幅、LED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树立“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意识,积极营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良好舆论氛围。
六是开展专项整治。 近期以来,该局根据《陕西省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将新办民办教育机构、扩大规模的民办教育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民办教育机构以及无证办学民办教育机构作为专项整治重点,责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督促落实。金台、凤翔、眉县、扶风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县区政府汇报并取得支持,目前正联合工商、公安、物价、民政、卫生、住建、广电等多个部门开展执法处置。(文/温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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