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组织七市民宗局赴新疆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29.05.2015  20:43

    5月10日至16日,省民委副巡视员刘开岚带领西安(含莲湖、新城、雁塔、碑林)、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等7市4区民宗局负责人赴新疆乌鲁木齐、和田及喀什三地市分别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民委、和田、喀什两地区民宗委围绕服务管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服务管理、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健全工作服务协作机制、不定期互访机制等5个方面加强交流合作,签署“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协作协议”,建立常态化新疆来陕少数民族务工经商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联系机制,共同在提升服务、依法管理、维护稳定方面建立服务协作平台和工作运行机制。

    在疆期间,三地民宗工作部门召开了经验交流座谈会,探讨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阿里普.阿布力来提参加了座谈会。

    通过赴新疆实地走访、座谈,既有效宣传了我省开展涉疆服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又更加坚定了我们进一步做好我省涉疆服务管理工作、为新疆社会的长治久安做贡献的责任。省民委将指导各市民宗局巩固与对方有关民族工作部门建立的联系机制,发挥好已签协议的作用,为两省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