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不法分子筹建公墓的声明

02.03.2016  12:13

  近期,省民政厅接到有群众举报,有人持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对陕西恒力久天工贸有限公司申报的“宝鸡市九龙山骨灰公墓”筹建批准的通知》(陕民发〔2012〕189号)文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业务。

  经核查,省民政厅从未印发《关于对陕西恒力久天工贸有限公司申报的“宝鸡市九龙山骨灰公墓”筹建批准的通知》(陕民发〔2012〕189号)文件。望广大群众和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对于以省民政厅名义下发文件一事,我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陕西省民政厅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