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民政局“四个严格”管理救灾补助资金

24.12.2015  19:24

  近日,佛坪县民政局下拨救灾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2015年12月-2016年5月)基本生活。采取“四个严格”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严格专款专用。各镇(办)严格按照《汉中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要求,用好救灾资金,不得用救灾资金采购粮、油、衣被等物资。

  严格发放程序。救灾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等程序,确保资金发放“阳光操作”,发放程序合法合规。

  严格发放标准。保障重点,实施精准救助。按照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严格信息反馈。各镇(办)要将资金分配方案和资金发放花名册于2016年4月3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民政局备案,以便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佛坪县民政局 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