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民政法治建设推进会暨民政法治专题培训班召开

25.06.2015  12:13

  为积极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海南省民政厅于6月18-19日举行全省民政法治推进会暨民政法治专题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和201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提升民政法治工作水平,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厅党组书记、厅长苗建中,副厅长倪陈兴,副巡视员李少海出席会议,会议由倪陈兴副厅长主持。

  苗建中在会上作了题为“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引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员讲话,对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推动民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法治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需要民政系统的同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依法改革创新,依靠加强法治建设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要努力做到遇到问题要找法、解决问题要靠法、化解矛盾要依法。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推动民政立法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部署,抓好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加快民政立法进程。三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推进法制队伍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厅印发的《海南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海口、三亚和儋州市民政局要积极争取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并通过内部调配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各县级民政部门要尽快建立法制工作联络员制度,至少确定1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工作联络员。

  四是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民政职能。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的一系列明确要求,认真履行法定民政职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作为,防止和杜绝法外设权乱作为。

  五是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各项法规政策落实到位。每年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开展或自身组织开展3至4件民政法规规章制度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有关民政规范性文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层级督查。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民政普法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民政法律制度社会宣传活动,实施“法律六进”,及时组织开展新的民政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宣传活动,完善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会上,倪陈兴副厅长宣读《全面推进海南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会议邀请了海南大学伍奕副教授、海南师范政法学院张红昌副教授、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黄雄处长分别作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养老机构管理法规解读》、《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民政部门如何规范行政处罚》、《新修订的<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解读》等方面的培训,会后还进行了2015年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民政业务考试。全省各市县民政局长,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分管法治工作的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