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前途为己任 抗日救国勇担当
1936年初夏,在陕北的旷野中,一名年轻的士兵吹起了军号。号声高亢而嘹亮,在天地间久久回荡。 在民族危亡之际,中国共产党率先吹响民族独立的号角,高举全民抗战的旗帜,组织东北抗日游击战,以局部抗战揭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序幕。在十五年的抗战历程中,中共秉民族大义,肩历史重任,以钢铁意志捍卫人民利益,如万载砥柱,巍然屹立!
开栏语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70年前,中国人民以伟大抗日战争的胜利,捍卫了国家主权,洗刷了民族耻辱,为民族独立和解放、建立新中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积极制定正确的战略策略,以自己的政治主张、坚定意志和模范行动,支撑起全民族救亡图存的希望;八路军东渡黄河、不怕牺牲、一往无前的战绩,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坚持抗战争取最后胜利的信心,是夺取抗日战争胜利的民族先锋与中流砥柱。陕西作为八路军对日作战总指挥部和抗战物资保障的大后方,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了举世瞩目的重要贡献。
从今天起,本报与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联合推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专栏,通过钩沉史海,追寻历史足迹,感怀英雄壮举,铭记那些为民族独立解放前仆后继的抗战英烈,缅怀那些在艰难岁月中对中国人民给予过无私帮助的外国友人,以利于今人以史为鉴、坚守和平、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1931年,侵华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悍然侵占中国东北!
1935年,日本侵略者制造“华北事变”,妄图蚕食中国华北!
华北之广,中国之大,已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中华民族正面临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如何最大限度地联合一切可能联合的力量进行抗日民族战争,如何救同胞于水火、拯民族于危难,已成为长征中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面临的最紧迫问题。
面对日寇在“九一八事变”、淞沪抗战中表现出的咄咄气焰,中国共产党人没有被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吓倒,他们以民族大义为重,高举抗日旗帜,倡导积极抗战——1932年4月15日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日战争宣言》,4月21日刊登在《红色中华报》上。
1933年1月17日,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的名义起草宣言,首次提出中国工农红军准备在三个条件下同任何武装部队共同订立对日作战的协定:
(一)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
(二)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之自由等)。
(三)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完整。
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给满洲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论满洲的状况和我们党的任务》(即“一·二六指示信”),要求尽可能地造成全民族的反帝统一战线来聚集和联合一切可能的力量,与共同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斗争。但是,由于党内机会主义的干扰,中国共产党未能抓住“九一八事变”以后群众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兴起的历史时机,制定出正确的战略策略。这不仅使中共失去了一个带领全国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推动中国民主革命向前发展的良好机遇,更使中共在国统区和革命根据地的工作,蒙受巨大损失。
1934年4月,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10月17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率中央红军主力五个军团共八万六千余人,踏上艰苦卓绝的长征之路。
1935年8月1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在莫斯科草拟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10月1日,《八一宣言》正式以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在法国巴黎出版的中文报纸《救国时报》上发表。
《八一宣言》泣血质问:“领土一省又一省地被人侵占,人民千万又千万地被人奴役,城村一处又一处地被人血洗,侨胞一批又一批地被人驱逐,一切内政外交处处被人干涉,这还能算什么国家!?这还能算什么民族!?”《八一宣言》放声呐喊:“我国家,我民族,已处在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抗日则生,不抗日则死,抗日救国,已成为每个同胞的神圣天职!”《八一宣言》慷慨高唱:“同胞们!中国是我们的祖国!中国民族就是我们全体同胞!我们能坐视国亡族灭而不起来救国自救吗?不能!绝对不能!”
《八一宣言》分析了由于日本的侵略和国民政府不抵抗政策所造成的紧迫形势,揭露了日本加紧侵吞华北和国民政府对日妥协的面目,指出中华民族已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抗日救国是全体中国人民面临的首要任务。强调建立包括上层在内的统一战线,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范围。呼吁全国各党派、各军队、各界同胞,不论过去和现在有任何政见和利害的不同,有任何敌对行动,都应当停止内战,集中一切国力去为抗日而奋斗。再次宣告:只要国民党军队停止进攻苏区,实行对日作战,红军愿立刻与之携手,共同救国。建议一切愿意参加抗日救国的党派、团体、名流学者、政治家和地方军政机关进行谈判,共同成立国防政府;在国防政府的领导下,一切抗日军队组成统一的抗日联军。苏维埃政府和共产党愿意作为国防政府的发起人,红军首先加入抗日联军,以尽抗日救国的天职。《八一宣言》提出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一)抗日救国,收复失地。
(二)救灾治水,安定民生。
(三)没收日寇在华一切财产,充作对日战费。
(四)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粮食、土地,交给贫苦同胞和抗日战士享用。
(五)废除苛捐杂税,整理财政金融,发展工农商业。
(六)加薪加饷,改良工农军学各界生活。
(七)实行民主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八)实行免费教育,安置失业青年。
(九)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保护侨胞在国内外生命、财产、居住和营业的自由。
(十)联合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民众作友军,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民族和国家,与一切对中国民众反日解放战争守善意中立的民族和国家建立友谊关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