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陕西443起侵害民警执法权益事件 262人被追刑责
昨日,省公安厅公布去年以来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过程中遭受侵害的10起案例。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443起,622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62人,行政处罚276人。
部分案例
蛮横乘客殴打西安新城区交警
2016年2月15日,交警新城大队解放路中队民警方云在北新街十字正常执勤时,发现一辆夏利车试图插队进入交大二附院,因车多被卡住引发交通拥堵,随即上前疏导。车上一名杨姓女子不听劝导,谩骂并猛踹民警右膝部,导致方云倒地后无法起身。经医院诊断,方云为腰椎间盘膨出压迫神经,多处挫伤。
杨某被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刑拘,2016年2月22日被新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绥德男子醉驾撞伤交警
2016年3月16日,绥德县交警大队崔家湾中队民警在210国道二郎山隧道附近盘查时,犯罪嫌疑人黑某加速逃跑,将车辆侧前方民警王亚龙撞趴在引擎盖上继续危险行驶约500米,随后被民警抓获。经医院诊断,王亚龙左脚骨折。经查,黑某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52.59mg/100ml,为酒驾标准的近8倍,醉驾标准的近2倍。
2016年12月16日绥德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西安未央男子刀砍民警
2016年4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汉城派出所接110指令,前往汉城商业街一家饭店处理一起打架案。民警范昕鑫制止双方行为、调查取证过程中,被赶来的周某用菜刀将右臂砍伤,造成肌肉、韧带、神经及血管断裂。2016年5月11日,周某被未央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府谷男子恶意报复伤害民警
2016年9月28日,杜某因对一起打架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前往府谷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讨说法。在副所长张小明办公室内,杜某趁张小明没有防备,用提前准备好的螺丝刀向其头部刺去,致使张小明左脸受伤、蝶窦骨折。
当日,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拘,11月28日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2月22日被提起公诉。 华商报记者 李小博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