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
中老同为社会主义友好邻邦,两国山水相连,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中老两党1959年建立直接联系、两国1961年建立外交关系,此后两党两国关系不断拓展和深化。
2000年中老确立“长期稳定、睦邻友好、彼此信赖、全面合作”方针,2009年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近年来,在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的关心和引领下,中老关系步入历史最好时期。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来华访问的时任老挝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里会谈时,首次提出“中老关系不是一般意义的双边关系,而是具有广泛共同利益的命运共同体”。2016年5月,本扬总书记、国家主席对华进行正式友好访问时,双方第一次在联合声明中阐明中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首次出访就选择老挝,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在会谈时再次确认了这一共识,为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注入了强劲动力。2018年5月,本扬总书记、国家主席访华期间,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一致决定启动制定《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
为落实上述重要共识,谋划下一阶段两党两国关系发展的原则和方向,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值此本扬总书记、国家主席对华进行国事访问之际,经友好协商,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一致同意签订并实施《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内容如下:
一、序言
中老理想信念相通、社会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前途命运相关。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都结下了深厚友谊,打造了和平共处、互利共赢的典范。当前,双方致力于在新型国际关系基础上,探索打造新型社会主义国家间关系,携手发展具有各自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
双方一致认为,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国需要凝聚共识、携手前行、共克时艰。2019年是中老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十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双方决定进一步打造中老命运共同体。
中老构建命运共同体,是双方在深刻把握国际和地区形势以及着眼两国关系长远发展基础上作出的重要战略抉择。中老两党在各自国家是领导核心,两党关系始终引领两国关系发展。两国命运共同体不仅包含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普遍内涵,更意味着双方拥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突出的政治纽带、特殊的友好感情。
中老构建命运共同体,要坚定支持彼此加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相互尊重、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不以意识形态划线。坚持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密切协调配合和相互支持,维护各自国家正当权益。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发展与繁荣。
中老构建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要进一步凸显中老命运共同体在两党两国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战略性、全局性、统领性、规划性,从更高站位、更大视角、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把握双边关系发展方向、绘制双边关系发展蓝图,推动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切实造福两国以及地区各国人民,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及行动举措
(一)总体目标:中老双方愿在现有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和合作,着眼未来5年,围绕政治、经济、安全、人文、生态五个方面,推进战略沟通与互信、务实合作与联通、政治安全与稳定、人文交流与旅游、绿色与可持续发展“五项行动”,为中老关系长远发展规划时间表和路线图,让中老命运共同体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发挥先行者和示范者作用。“五项行动”内容将在如下举措中具体体现。
(二)行动举措
1.坚持互尊互信,巩固命运共同体政治基础。
1.1加强各层级往来,保持双方“走亲戚”式的交往态势。发挥高层引领作用,保持两党总书记年度会晤传统,及时就双边关系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加强战略沟通。中方欢迎老方领导人以访问、参会等多种形式经常来华。老方欢迎中方派遣代表团、专家组赴老交流、讲学、参会、访问。
1.2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机制性对话交流。加强两国议会和统战组织的往来与合作。落实好两党中联部部领导年度会晤机制,开展好两党中央在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纪检监察、干部组织、舆论宣传等领域的对口交流与合作,拓展两党地方、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交往合作。实施好《中老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经常性交往机制。
1.3执行好2016年至2020年两党合作计划,编制并执行2021年至2025年两党合作计划,提升干部培训合作质量,为两党长期执政和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储备。利用云南、湖南、广西等省(区)的培训资源,推动两党干部培训合作向纵深发展。
1.4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提高各自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应老方要求安排中方专家组赴老开展专题讲学。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框架内适时举办“中老+”命运共同体对话会。
1.5加强纪检监察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中老铁路廉洁建设。深化反腐败执法合作和追逃追赃合作。加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东盟等多边机制中的沟通协调。
1.6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
2.坚持合作共赢,拉紧命运共同体利益纽带。
2.1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有序推进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的对接,落实好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共同发展。老方积极支持并参与中国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2稳步实施《关于共建中老经济走廊的合作框架》,以中老铁路为依托,开展以互联互通和产能与投资合作为重点的经济贸易合作,统筹推进中老交通、产能、电力、矿产、农业、旅游、数字经济等领域务实合作。适时将老挝纳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稳步实施中老铁路项目,提早为铁路开通后的运营、维护做好准备,将其打造为共建“一带一路”示范项目。推进实施并运营好万象—万荣高速公路项目。深化中老电力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加强两国电力合作。推进老挝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及大数据中心建设,服务未来老挝数字经济发展,依托“老挝一号”通信卫星,着力培养老挝卫星测控和卫星应用人才,更有效服务老挝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好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和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壮大跨境合作和经贸合作区建设。
2.3落实好《中老经贸合作五年规划》及其补充协议,改善贸易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建设,深化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推动电商合作,扩大中老双边贸易。中方愿积极推进两国农产品贸易,支持老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引导和鼓励各自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兴业,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合作便利,促进双方投资健康发展。依托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金融领域合作,形成更为灵活务实的融资安排,以适当的方式帮助老方改善宏观经济和金融状况。中方帮助老方培养科研人才,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于老挝国家发展。
2.4大力加强民生、减贫等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老方早日摆脱欠发达状态。全面落实“援老八大工程”,积极开展减贫交流与对话,开展村级减贫试点项目,实施好援老挝减贫示范合作项目。中方将根据老方的实际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持老挝经济社会发展。
2.5中方鼓励有关省(区、市)发挥自身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在对老合作方面形成各展所长、互补互助的良好态势。依托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等平台和机制,努力将云南、湖南、广西、广东等省区打造为对老合作高地。
2.6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宏观经济人才培养合作。中方发挥在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老挝挖掘经济增长潜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早日形成一定制造加工业基础,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更好地与地区和国际市场接轨。中方向老挝派遣农业专家,帮助培养农民致富带头人,共同建设中老现代化农业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提高农业产量和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发展可持续农业和外向型农业。
2.7双方进一步深化在中国—东盟(10+1)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东亚峰会等地区机制内的协调和配合,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2.8充分发挥中老经贸和技术合作委员会、产能与投资合作等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沟通与经验交流,统筹规划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中老经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2.9双方尽早就签署老挝97%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换文达成一致,共同推动双方经贸合作不断发展。
3.坚持守望相助,筑牢命运共同体安全防线。
3.1双方共同维护各自安全稳定,防止外部势力介入。加强信息和情报交流,推进理论和政策研究,协调立场和观点,妥善应对“和平演变”威胁。
3.2进一步深化两军合作。加强两军高层领导会晤,发挥好高层交往的引领作用。依托现有两军合作协调委员会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两军各领域交往合作事项。中方愿加强对老挝军队援助,深化两军政治工作领域务实交流,加强边防合作。中方继续为老军培训各类指挥军官和技术人才,开展中青年军官交流。推动中老两军“和平列车”卫勤演训暨义诊活动机制化,加强军事医学领域交流合作。
3.3深化两国执法安全合作。继续开展在打击跨境犯罪、打击各种形式的人口拐卖、非法出入境、湄公河联合执法、“一带一路”安保等领域合作。加强情报交流,携手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中方加强对老方执法安全类援助和培训,与老挝共建“平安城市”。
3.4中老加大保护在本国工作、生活的对方国家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双方重大合作项目安全。
3.5双方加强在东盟地区论坛等地区多边安全对话合作机制中的协调与配合。
4.坚持相知相亲,夯实命运共同体民意基础。
4.1深化人文交流与合作。推进重大合作项目时,注重开展人文、民生等配套合作。积极开展社会治理经验交流。
4.2加强教育领域合作。推进双方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中方欢迎老挝优秀学生来华留学。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服务中老大项目建设。依托孔子学院平台,加强中老语言文化教学合作,促进文化交流。加强双方高校、智库合作,推动成立中老命运共同体合作研究中心。
4.3加强中老卫生健康领域交流与合作。双方有序推进万象玛霍索医院和琅勃拉邦中老友谊医院援建项目,实施“中老边境医疗卫生服务合作体建设项目”,提升老方医疗水平及医院管理能力。开展公共卫生交流与信息合作,推动双方医院开展远程医疗合作,实施登革热、疟疾等疾控合作项目,推进跨境疫情疫病联防联控合作,中方帮助老方培养更多专科医生。
4.4深化中老在新闻、出版、电影领域交流合作。利用好双多边媒体交流合作机制,开展联合采访、联合制作、人员培训等合作。推动双方在新闻节目互换、图书翻译出版、影视节目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中老在对方国家翻译出版各自书刊。中方向老方介绍电影制作和发行经验。举办或共同参加媒体合作研讨活动,分享彼此在管理新媒体和引导舆论方面的经验。
4.5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在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框架下,商签新一期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做好中国在老烈士陵园修缮和维护并发挥好其在弘扬中老传统友好关系上的教育宣传作用。支持两国文化机构交流与合作,举办演出、展览、民俗、节庆、文化巡演、边民联欢等活动,探讨开展文化产业合作。老方支持中国文化中心等中国在老挝文化机构运作。
4.6大力推进旅游合作,不断提升旅游便利化水平。中方将鼓励更多中国游客赴老挝旅游,共同办好2019年中老旅游年。
4.7加强两国群团(工会、青年、妇女)组织、企业、中央及地方行业协会间友好交流合作。鼓励两国地方政府特别是边境地区建立友城关系,推动边境一线村庄缔结友好村寨。
5.坚持共生共治,推动命运共同体持续发展。
5.1双方进一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加强生态环保理念和法规标准研讨交流,重点围绕环境监管和执法体系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互学互鉴。加强水文气象合作和水资源管理合作。中方加大对老挝环保和自然资源管理人才培训力度。
5.2中方帮助老挝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平衡发展,提升老挝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能力。制定中老环境合作战略,打造双边合作示范项目,共同开展气候变化、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生态和自然资源保护、有害垃圾处理及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合作。
5.3双方加强在防灾减灾等领域合作。完善多层次防灾减灾救灾合作对话机制,扩大在洪旱灾害监测与风险评估、灾害应急、灾后重建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灾害应急期间,应老方要求,中方将提供基于空间技术的灾害应急快速制图服务。
5.4双方积极开展在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在政府间协议、国际公约等多边场合的立场沟通与协商。
三、落实机制
中老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本《行动计划》涉及本单位内容。双方分别由两党中联部作为落实《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监督实施、总结评估、对外宣介等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行动计划》于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老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五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双方视情签署新的行动计划。
中国共产党 老挝人民革命党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习近平 本扬·沃拉吉
(本报北京4月30日电)
《人民日报》( 2019年05月01日 05版)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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