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府出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急处置会议纪要》

29.06.2015  10:01

近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工作的会议纪要》,要求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宝鸡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切实做到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努力把各种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此次会议纪要是近年来宝鸡市政府第一次就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以及防灾减灾部门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出台的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专门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的处置责任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强调和明确,真正做到气象灾害预警与政府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从“消息树”向“发令枪”、“指挥棒”的转变。

市政府要求,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分析,对强降雨、连阴雨、大风、冰雹、高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尽量早预报、早预警。市气象局要第一时间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送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时利用气象部门的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电子屏、大喇叭等平台向公众发布。

市政府强调,宝鸡各新闻媒体接到气象部门发送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采取游飞字幕、节目插播、置顶、挂角等方式立即向公众发布。水利、农业、林业、国土、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对防汛、抗旱、防火、防滑等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市政府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协同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工作。

(作者:李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