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吸毒人员呈连年增长态势,被省禁毒委确定为重点整治地区,截止2014年底,在册吸毒涉毒人员达1881名……”2015年4月,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代表,在视察全区《禁毒法》贯彻执行情况时,金台公安分局局长向视察组如实报告。
严峻的毒品犯罪态势紧紧揪住了每一位视察组成员的心。职能部门如何控制毒品高发态势?在禁毒斗争中有什么新办法、新举措?如何开展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委员、代表带着心中的关切,深入区禁毒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辖区街道、社区,通过多方走访座谈、详细查看资料,了解到,区政府按照《禁毒法》的要求,及时成立了区禁毒委员会,积极应对毒品蔓延的新态势,适应禁毒工作新要求,在区禁毒委的正确指导和协调组织下,区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镇街、社区(村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禁毒法》规定的重要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强化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金台区公安分局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毒大队,调整充实缉毒力量,制定《禁毒目标责任考核总体方案》,按照禁毒工作的新要求,及时将禁毒重点由“破案数、缴毒量”向“打源头、控环节”转变;每年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在今年部署的百城禁毒会战和“雷霆”禁毒百日攻坚战中,分局实行全警联动,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大缉毒”工作格局,提高了打击毒品犯罪的精准度,结合利用网络技术系统,掌握毒品犯罪最新动向,强化毒品查缉管控,成立宝平路检查站毒品查缉队,斩断毒品从辖区过境的通道;加强对特种场所禁毒管理,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治理,对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禁毒宣传教育,坚决遏制毒品犯罪在公共复杂场所蔓延。近三年来,通过开展禁毒专项行动,共破获毒品案件229起,缴获各类毒品6272克,成功斩断了四条贩毒通道。法检两院作为禁毒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和打击毒品犯罪,三年来,共依法判处毒品犯罪案件137件180余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帮教,区禁毒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接收社区戒毒人员的通知》,要求各镇街按照“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制定规划,健全机构,综合运用治疗、矫正、管理和教育等方法,确保社区戒毒工作制度化、科学化、长期化。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和吸毒人员排查活动,通过深挖案件、调查摸排、群众举报等形式,掌握吸毒人员的数量分布和结构特点,认真执行吸毒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全方位动态管控。根据吸毒人员具体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实行形式多样的教育疏导、就业帮扶、享受低保等帮扶措施,做到了思想上开导、精神上鼓励、生活上照顾、工作上关心,使吸毒人员树立少吸毒直至戒掉毒瘾的决心,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关心。截至2014年底,共实施强制隔离戒毒708人,社区戒毒69人,社区康复8人,挽救和帮扶了一大批吸毒人员。
“《禁毒法》是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彰显了国家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一些群众对涉毒问题的严峻性和禁毒工作的艰巨性认识模糊,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局的事,对吸毒涉毒人员不举报、不制止,吸毒人员缺少家庭关爱,周围群众也采取躲避回避的方式,对其帮教和监督不够,复吸和新吸毒人员居高不下,全民禁毒依然任重道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恩岐说。2015年5月28日,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禁毒法》贯彻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委员、代表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委员杨多仓建议:“要把《禁毒法》的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入基层,普及毒品预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增强禁毒防毒的能力,营造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禁毒社会氛围!”
“对,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抓好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尤其要针对重点人群如在校学生、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无业闲散人员、外来暂住人员等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委员王安利接着说。
“要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公安机关要转变打击的思路和方式,在“控源头”上下功夫,深挖线索,检法两院要快审快结,从严惩处,要从根本上切断毒品来源,从源头上控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委员李麦转说。
“根据大家的审议发言,我再补充一点。”唐恩岐继续提出要求:“区禁毒委要加强对社区戒毒困局的研判和指导,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社区戒毒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社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各镇街、村社区要抓好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和管控教育,健全禁毒制度机制和办事机构,加强基层帮教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群众广泛参与禁毒的渠道,落实工作经费,合理配置人员,真正发挥《禁毒法》在净化治安环境、维护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
审议在继续 ,监督将持续,禁毒斗争永不殆!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