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环保局积极适应环保执法新常态

30.03.2015  10:51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又是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生效实施首年。永寿县环保局将以市局的最新要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认真做好治污降霾、污染减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工作。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开展各项工作,迅速适应新常态、全面掌握新法规、切实履行新职能,推动环保工作迈向新的征程。使永寿天蓝水绿地净,为建设美丽永寿、福安永寿筑牢环保屏障,给子孙后代创造环境财富。

  一是全面完成省市各项任务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同比下降1%、0.5%、1%、0.5%。二是按照“行业分管、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协同控制、综合治理”的思路,实行治污降霾重点工作县级党政领导、部门包抓制。三是严格执行环保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各镇区、各部门环境保护单项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分值,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县所有项目环评执行情况拉网式排查工作。五是按照“抑尘、压煤、禁燃、控车、治污”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各项工作任务。六是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重点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确保永寿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拆除。七是完成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并对2012、2013年的项目进行检查,确保三年所有项目顺利通过省市和国家环保部的验收。八是计划投资600万元,按照市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计划(2014年-2016年)的通知完成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及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九是实施县城区域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