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永寿法院:面对荣誉 更加明白承载的信任和期望

09.03.2016  09:40
  2015年面对案件大幅增长,办案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陕西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法院法官干警顽强拼搏、敬业奉献、勇挑重担、敢于担当、依法公正高效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

  永寿法院的郭堃同志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郭堃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大部分时间在基层法庭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06年4月调回民庭工作,现为行政庭审判员。2013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三年结案数位居永寿县人民法院前列。

  永寿法院常宁法庭助理审判员王军军以其敬业的工作态度,成熟的工作能力,获得了“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在平时的办案中,他积极和辖区的司法所、村组联系,使许多涉及农村问题的案件得到调解处理。在调解中他发挥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工作方法,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永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田源也获得了咸阳中院2015年度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自2009年上任以来在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  、“眼勤、手勤、腿勤、嘴紧”作为自己行为准则,工作中积极主动任劳任怨。

  永寿法院法官干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行动展示着法律工作者的正义与柔情、以与时俱进、不断开拓的勇气迎接着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以甘当燃灯者、探路者、先行者的精神推进司法改革、以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