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强全票当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03.03.2015  11:15
        陕西法院网讯    3月2日上午,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李永强同志以全票通过当选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永强,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陕西西安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89年7月至1995年4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期间于1989年8月至1991年6月下派到宝鸡法院锻炼)。1995年4月至1998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书记员。1998年9月至2003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期间于2004年3月至2006年9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2004年9月至2007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0月3月至2015年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5年2月任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5年3月当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