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村主任受贿获刑9年
03.11.2014 05:13
本文来源: Hsb.Hsw.Cn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王亮)10月31日,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工农桥村原村主任张某,因收受他人好处费及向施工单位索贿30余万元,被汉台区法院以犯受贿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5年至2011年,张某任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工农桥村村主任。2009年,汉
2010年,一家公司房产开发时,由于所占土地在工农桥村地界,张某以要协调关系、便于施工顺利进行为由,向公司三名项目经理索要好处费6万余元。其间,张某帮助解决矛盾,使土方开挖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后张某将索要的好处费共计6.94万元全部据为己有。
汉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退缴的赃款3564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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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4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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