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四名全能神邪教成员被判三到八年有期徒刑

20.10.2014  09:42

  近日,汉台区法院对廖某某等四名 “全能神”邪教成员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三到八年有期徒刑。此前,司法机关对印刷厂负责人依印制非法物品罪追究了刑事责任。

  2012年12月11日,“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廖某某受其上线指示,到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印刷厂印制三万份名为“神话”的“全能神”邪教宣传册。

  为加快印刷进度,廖某某与“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唐某某(汉台区铺镇人)、魏某某(城固县人)、胡某(南郑县人)四人到印刷厂帮忙印刷装订。魏某某、胡某从印刷车间运走9500份宣传册,分送南郑、略阳等地邪教组织。

  12月21日,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印刷车间现场抓获廖某某与唐某某,当场查获“全能神”邪教组织宣传册20500份。同日,公安机关在陕西理工学院南校区附近将准备散发宣传资料、发展下线的魏某某、胡某抓获。

  据了解,“全能神”邪教又名“实际神”、“东方闪电”,是黑龙江省阿城市人赵维山于1989年创立的带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别。该组织冒用基督教名义,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等邪说,通过组织信徒反复学习“神话”进行洗脑和精神控制,致使大量信徒有工不做、有田不种、有学不上、有家不回、抛家舍业传播邪教歪理邪说。

  该邪教组织具有很强的黑社会性质,发展信徒过程中涉非法拘禁、暴力伤害、故意杀人、诈骗钱财、奸淫妇女等大量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被我国明确定性的邪教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