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园区建设加快推进 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15.01.2015  14:51

2010年以来,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发展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速度实施、高标准监管,整合项目资金、聚集资源要素,强力推进实施,汉中市园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形成了以省级园区为重点、市级园区为支撑、县级园区为依托的梯次发展格局。

截止目前,汉中市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总数达145个,其中省级园区30个、市级园区115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引领全市农业发展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达145个 呈现出三大显著特点

园区规模逐步扩大,生产要素加快聚集。汉中市各级各类园区建设面积达23.76万亩,2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园区达到93个、占园区总数的64.5%。土地向园区流转集中势头强劲,现代农业园区流转土地20.74万亩,园区累计引进新品种855个、新技术353项,自主开发新技术95项,培训农民11.36万人次。设施化、机械化和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大幅提升。

产业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业效益得到提升。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和平台,加快农业内部一二三产融合,推进标准化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储藏、加工、流通服务一体化开发,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园区“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7.5万亩。汇力省级园区与当地农户签订了5万亩优质稻订单,建成3万吨胚芽米加工生产线,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西乡县军鑫为代表的园区走“猪—沼—菜”循环发展之路,与休闲观光农业结合,拓展了农业产业功能,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升。

经营体制创新步伐加快,带动作用正在显现。积极探索园区与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推行“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汉中市各级各类园区入园企业达19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9个,园区带动47万人次农民入园就业,增收致富,园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580元,高出全市平均水平50%。

四大措施确保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顺畅实施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等25个部门为成员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今年《该市政府工作报告》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全市“五大园区”之一,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

科学编制规划。按照“资源再挖掘、思路再明晰、观念再革新”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园区、选择产业。在园区建设规划上实行 “政府引导、企业组织、专家领衔”,紧紧围绕优质粮油、生猪、茶叶、柑桔、蔬菜、中药材、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综合考虑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发展潜力等因素,适度超前、高标准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分步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强化推进措施。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按照“以县为主、市县共建、部门包抓”的方式强力推进,该市政府要求包抓部门和县区整合资金投入园区建设。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由各县区落实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抓责任,整合力量,推进建设。市县农业部门组织技术单位,抽调专业人员到园区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指导,提升了园区科技应用水平。

多方增加投入。持续加大财政扶持。全市累计投入市级以上园区财政专项资金1.845亿元,除30个省级园区专项扶持资金1.5亿元外,市政府对命名的每个市级园区奖扶30万元,累计兑现奖扶资金3450万元。南郑县2013年财政列支100万元支持园区建设,西乡县对市级园区再奖补10万元,镇巴县对认定的县级园区财政奖补5万元;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以园区为平台,市县两级共整合涉农资金3657万元,用于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累计达到2.07亿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完善以财政资金为导向、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目前,园区累计完成投资33.1亿元,园区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比例达1:18.4。

健全监管制度。建章立制。汉中市政府出台了《汉中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汉中市现代农业园区评审认定办法》,明确了认定标准和监管措施,使园区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加强检查。每年该市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已经认定市级园区的建设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园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园区领导小组文件在全市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动态监测。汉中市县农业部门定期调查监测各级各类园区运行情况,并联合统计部门对30个省级园区,采取网上直报的办法,按季度监测上报运行情况。

力争2020年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总数达到200个

按照“政府组织、政策引导、科技支撑、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土地流转,不断拓展园区功能,努力破解发展瓶颈,在规模扩张、产业链延伸、新技术应用、经营体制创新、带动农户增收、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到2020年,汉中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总数达到200个,园区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15%以上,园区周边农民年均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提升园区规划水平。围绕特色主导产业,以县为单位,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高点定位、适度超前编制、完善园区规划。规划突出产业集聚和基础配套,重视园区功能拓展,统筹布局生产、加工、流通等功能,以高标准规划,引领高质量建设。

稳步扩张园区规模。继续抓好省级园区申报争取,稳步推进市级园区评审认定,支持县区开展县区级园区认定命名和镇级示范园创建工作,形成省市县镇多层次、主导产业全覆盖的现代农业园区集群,提高产业聚集度。

推进园区提质增效。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励园区推行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开发,依托园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园区综合效益。

落实园区土地政策。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好转让、受让双方的合法权利,促进农村土地向园区流转集中。落实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基地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的政策。加强园区土地用途管制,防止出现园区土地非农化。

多渠道增加园区投入。积极争取省级园区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完善市级财政园区专项资金动态管理机制。整合财政、发改、交通、水利、电力、土地等方面的涉农项目,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向园区集中。强化金融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大力扶持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入园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健全园区动态监管。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修订完善《汉中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汉中市现代农业园区评审认定办法》,对市级园区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持续扶持。对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考评为优秀的园区,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对考评不合格的,撤销“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