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

28.10.2015  09:09
 

  为防止和解决工程造价虚高、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投资超概算等突出问题,汉中市政府日前出台《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的意见》,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行为,确保实现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廉洁、安全的建设目标。

  《意见》从5个方面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包括BT、BOT、EPC、PPP模式)的投资控制。一是加强和规范项目概算管理。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应先进行审计。项目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其在投资控制方面的责任和约束处罚措施。二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对未执行招投标制度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于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申请本级财政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其预算须经同级财政部门评审批复后组织实施。四是强化项目建设审计监督。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有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以审计结论拨付资金并下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五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履行职责。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